这部电影很长。足足150分钟,相等于两个小时30分钟。
电影说的是在日本的裁判制度。
故事说到,一个社会新鲜人,在拥挤的地铁里,被一名女中学生告非礼,但是男主角坚持自己是清白的。
律师,警察们都暗示他说,只要他认罪,然后缴罚款,此案就可以结束了。万一他选择了坚持无罪,那么警察可以继续扣留他,以协助调查。 男主角,坚持自己无罪,以至于陷入了一段非常漫长的裁判。
电影中,并没有华丽的场景,大部分的拍摄场景,就是法庭和警察局。
整部戏,就是靠着丰富的对白支撑,观众们都屏息期待每一场的庭上辩论。
每一场辩论结束,对于剧中男主角的胜算又加了几分。后来,当法官依旧判男主角有罪,缓刑三个月的时候,我几乎可以听见电影院里小小的骚动。这电影,就是那样的牵动着我们。
整部戏下来, 可以看见日本裁判制度的不足,以及在“咸猪手”事件偏向女性受害者利益的不公平。
令我印象深刻的,是当法官判刑的时候,男主角的内心独白。
“我一直都认为,上天会知道,我们做过的任何事,但是今天,只有我知道,因为,我确实是清白的。直到今天,我才明白,法庭,原来不是裁判罪名的地方,而是“决定”罪名的地方。”
确实,裁判,和决定,毕竟有很多的差别啊!
我看得这部电影,是日语,然后配上英文字幕。
由于里头的法律名词甚多,加上翻译成英文以后对我来说,还是有点深,所以,这整部戏的裁判过程,我还是有好些地方,是靠猜的。这是我看这部戏唯一的遗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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